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

「贵州省级示范校」
首页最新动态

德江县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详细解读

2023-10-30 17:06:13|来源: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

为了更好地开展中职学生资助工作,现将我校各项资助政策告知如下:

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,我国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,地方政府资助、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。

国家免学费

资助对象

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、不分户籍和专业,全部免除学费。

资助标准

2000元/生•学年

发放形式

在开学时直接予以减免(免学费资金最终拨付给学校,不发放到学生手中)。

国家助学金

资助对象

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原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、四省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(不含县城),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。

资助标准

人均2000元/生•学年(根据上级政策将助学金分为一档:750元/生•学期,二档:1000元/生•学期,三档:1250/生•学期)

发放形式

原则上按学期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。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,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。

国家奖学金

奖励对象

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(含)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、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。

奖励标准

6000元/生•学年一次性发放

发放形式

每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通过中职学生本人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。

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功专项学生资助

资助对象

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生(技工类除外),并且是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(以下简称“农村贫困学生”)。

资助标准

1900 元/生•学年(其中,扶贫专项助学金:1000元/生•学年,免(补)教科书费:400元/生•学年,免(补)住宿费:500元/生•学年)

发放形式

免(补)教科书费和免(补)住宿费在开学时直接予以减免,扶贫专项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本人社保卡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。

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

资助对象

贵州籍。省内普通高等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7类毕业生:

1.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;

2.脱贫家庭毕业生(原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 );

3.父母双方(单方)或本人持有效《残疾人证》的毕业生;

4.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;

5.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;

6.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;

7.孤儿(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) 毕业生。

外省籍。省内普通高等院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2类毕业生:

1.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;

2.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。

资助标准

1500元/生•学年一次性发放

发放形式

通过中职学生本人银行卡(资助卡)发放给受助学生。

滋蕙计划(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)

资助对象

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、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含高职 ) 的以下8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:

1.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、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;

2.烈士子女、孤残学生、残疾人子女;

3.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资助标准

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资助500元,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资助 1000 元。

发放形式

通过中职学生本人银行卡(资助卡)发放给受助学生。

以上资助项目具体要求以当年文件为准。

返回首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