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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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医招聘简章

2024-03-13 11:36:28|来源: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

根据学校工作发展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合同制校医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

1.性别:不限。

2.年龄:不超过50周岁(197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)。

3.学历与资质:医护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有处理学生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。原则上持有执业(助理)医师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证,或有从医工作经验、临床经验者优先录取。

4.户籍不限;

5.遵守宪法和法律;

6.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;

7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:

(1)曾受过刑事处罚、被开除党籍、被开除公职的;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
(2)在各级各类公务员、事业单位、国企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。

(3)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。

(4)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

二、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

(一)报名

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,请于2024年3月13日—2024年3月14日,将本人详细简历、联系方式、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的照片或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318769119@qq.com;联系电话:17585889571。

(二)面试

学校将在审查资料后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。(三)体检

根据面试者的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,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,按成绩依次替补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。

三、录用及待遇

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,一年一签,工资待遇

4000.00元/月(含三险),具体工资事宜可面议。如根据学校工作需要,需继续聘用者,每增加一年工龄每月增加50元津贴(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)。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。

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

2024年3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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