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“3+4”中本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要求,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畅通人才成长渠道,完善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,决定开展“3+4”中本衔接培养试点。
一、招生计划
提示:“3+4”中本贯通培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60分。
二、试点内容
引导和选拔部分品德优秀、学习成绩优良的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生,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,经转段考试合格,转入对口的试点本科院校学习4年。7年学习期间,由试点本科院校及我校合作建立文化基础、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,系统培养专业理论扎实、技术精湛的本科层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。
三、志愿填报
我省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,按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,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分别填写试点中职学校代码和中职专业代码。考生填报的志愿作为投档录取的唯一依据。
四、投档录取
“3+4”试点项目在高中阶段教育提前批次录取。按照不低于当地设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条件,各市(州)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按照成绩从高到低、择优录取的原则负责办理录取手续,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。考生在被“3+4”试点院校录取后,不得被其他类型高中阶段学校录取,未被录取的,可按志愿参与高中阶段其他批次录取。备案工作结束后,以当年的“3+4”新生录取花名册为学籍注册依据。
五、转段考试
(一)过程考核
过程考核方案由试点院校共同制定,在学生入学第一个学期向学生公布。过程考核采取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由牵头本科院校指导参与试点的中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。过程考核的内容、标准由合作双方共同商定,应达到以下要求:
1.思想品行良好,身体健康。2.学生在中职学习期间,所有课程总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且不能补考,完成中职教育阶段学习任务并取得毕业证书。
3.至少2门核心课程由本科院校命题考核。
4.获得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。(二)综合素质评价
试点学生在完成中职教育阶段学习,进入本科教育阶段学习前,必须在过程考核合格的基础上,接受并通过综合素质评价。综合素质评价形式由试点院校共同确定,主要评价学生德育表现、专业综合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。
(三)合格性考核1.学生通过中职学习期间的过程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,并符合高考报名相关条件,方可报名参加转段考试。转段考试由“文化素质测试+职业技能测试”组成,总分450分。(1)文化素质测试:主要对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内容进行测试,实行三科合卷,各科100分,满分300分。(2)职业技能测试:职业技能测试科目(含职业技能证书认定)标准、内容分别由试点本科院校自主确定,原则上每个专业可在其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,每门课程分值各50分,满分150分。2.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本科院校联合中职学校制定实施。(四)转段录取
1.由试点本科院校依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,结合过程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录取,转段录取率不得低于95%。
2.若学生放弃转段录取或过程考核不合格者,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参加分类考试、高考等形式升入高一级学校就读。已被试点转段录取的学生,不得再参加其它类别录取。3.转段录取名单要在试点本科院校和中职学校主页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试点本科院校报省招生考试院。六、收费和资助政策(一)中职阶段1.中职阶段免学费。2.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:按照国家资助政策,符合条件的学生,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一2500元/生(一、二年级在校学生)。3.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6000元/年。
4.对特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学生通过助、勤、减、免、补等方式向学校申请,解决贫困学生 学习、生活中的困难。
(二)本科阶段
1.收费标准: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。2.资助政策: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,学校设有奖学金、助学金等资助项目,执行国家有关“奖、助、贷、勤、减、免、补”政策,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,顺利完成学业。备注:本科阶段的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以入学当年为准。